員工離職最常見的22大風險及解決方法!
- 分類:行業動態
- 發布時間:2015.12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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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離職是企業里員工流動的一種重要的方式,離職帶來的人才流失對于企業的運營具有直接的負面影響。特別是高層、營銷人員、財務人員的離職,如何降低員工離職風險,是每個HR需要面對的迫切問題。接下來我們看看員工離職最常見的22大風險及解決方法!
1、改善員工關系,企業實行新員工座談會、老員工座談會、離職面談,可是很多員工都很敷衍,還有提出的問題比較尖銳、敏感,一時解決不了,請問,開展這類面談,有什么樣的技巧,需注意什么?
支招:與員工溝通,有很多種形式,員工座談會只是其中的一種。要做好溝通工作,關鍵還是在日常的時時溝通,并且結合其他日常管理的各個方面,給員工多方面的支持,在企業合理范圍內,切實解決他們的需求。
2、員工離職不按提前一個月申請辦理,不辭而別,過一段到勞動仲裁部門,說公司拖欠工資,如何辦?
支招:員工未按規定離職,公司也應當主動依法辦理離職手續,完成工資結算、社保、檔案材料轉移等手續的辦理,而不是等著員工。
3、08年后簽訂兩期固定期勞動合同,第二期合同到期后,員工愿意續簽,但企業想終止勞動合同。請問企業能否與其終止勞動合同?賠償的標準是在一年一個月,再多加一個月?
支招:關于這一點,目前存在一定爭議,但上海比較明確,企業可以終止,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。如果在上海,可以終止;如果在外地,則暫無明文規定。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金也是一年工齡一個月工資。
4. 員工離職給了他2份離職證明,會產生什么法律風險?
支招:公司要注意審核其提交的材料,核實真實性,否則可能會存在雇傭與其他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的風險。
5. 如果十年前在單位工作了一年多,有簽勞動合同,沒交社醫保,是否可以提起勞動訴訟要求單位補繳社醫保?
支招:補繳不屬于勞動爭議,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,但已過時效。也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訴。
6. 如果員工提出離職,公司又不批準,員工在一個月后強行離開公司,公司可以不發工資嗎?
支招:辭職無需公司批準,通知公司后,滿三十日,勞動關系解除,工資該正常發放至最后一個工作日的。
7. 辭退員工有什么技巧?
支招:制度合法、證據材料明確、處理程序正確,做好溝通工作。
8. 員工自行繳納社保,單位報銷費用,員工離職應如何簽訂離職協議降低單位風險?
支招:這種方式本身就違法,社保屬于國家強制,涉及到國家利益。這種做法是違法的,所以這個風險很難控制,基本就是看公司的運氣了。如果員工確實自己去繳納了保險,那么公司被投訴的幾率相對較小,風險相對小些;如果員工自己沒交,那么公司就需要給員工補交,并且承擔滯納金。
9. 員工辭職書已經批了,結果還未辦手續就出車禍了,現在要保險賠償,單位出具工資證明有風險嗎?
支招:雖辭職,但尚未到離職日,則依然是公司的員工,出具證明并無大的風險。
10. 電子行業在訂單不穩定的情況下,怎么能留住人?
支招:多搞些人文關懷,包括伙食,住宿以及基層主管對員工的關懷。公司建立之初,薪資以固定工資占大部分,保證員工的安全感為佳;公司發展穩定后,浮動工資占大部分,激勵員工的積極性為佳。
11. 在保險辦理中,要當月5日-25日辦理下月生效,當員工出現在月初月底離職的時候,公司需要多交納一個月的保險。但勞動法規定不能壓員工的錢。如果員工月初離職,在崗時的工資不夠扣,應該如何更好的避免這個風險呢?
支招:只要是根據地方規定辦理手續,如果出現多交,不會認為公司違法克扣員工工資的。員工月初離職,工資不夠扣的,這種情況,一般建議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,注意終止時間不要出現在月初,而盡量安排到月末。如果已經發生這種情況,則只能跟員工溝通讓員工自己再掏一部分錢,員工不愿意的,就只能公司承擔了。
12. 員工只是口頭通知要離職,然后消失不見,而且聯系不到本人,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操作?
支招:曠工,然后按照貴公司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處理。
13. 員工給公司請喪假,但是部門領導沒有批,員工就自己回家待了3天,公司按曠工3天處理,辭退了員工,合理么?
支招:喪假是法定假,為何不批呢?該給部門領導培訓培訓了。